邱毅质疑,虚拟账户和金援案佣金回扣有关。
黄志芳则提出银行证明澄清。他说:“这张证明是表示,007…这个账号是台新银行为处理客户证卷交割股票所设立的临时账号,而不是客户设立的账号。”
黄志芳表示,2003年到2006年初之间,有20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进出,是用100多万元本金在这个账号由其妻子投资作小额股票买卖,所以在这4年间买了1000多万股票,也卖了1000多万股票,加起来2000多万。
黄志芳表示,邱毅提出的金钱进出数据,是他买卖股票,银行内部设立的临时账号,而不是客户自己的账号。他强调,希望邱毅能公开道歉,否则考虑提告。
(责任编辑:廖恒) [我来说两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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