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M首页|网站地图|帮助

要分手,先把我的肾还给我

时间:2009-01-10 20:00  来源:新民晚报   标签:要分手,先把我的肾还给我  

    美国纽约州医生理查德·巴蒂斯塔7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妻子归还自己8年前捐给她的肾,不然索赔150万美元。
    
    但专家认为巴蒂斯塔这一要求根本不可能实现。
    
只是“最后一搏”
    
    “作为诉讼的一部分,我们在索要他捐给妻子的肾的价值。”巴蒂斯塔的律师多米尼克·芭芭拉7日说。
    
    芭芭拉说,这150万美元涵盖当事人妻子唐奈尔·巴蒂斯塔因换肾得以继续工作并免于透析而赚的钱。“人体器官无法标价,但它确实有价值”... 查看原文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