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专项资金,有效提高了基层政府支持“三农”发展的能力。
二00七年,审计署对黑龙江、吉林、河北、山西等十六个省份二00六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,进行了审计调查,重点抽查了五十个县。
据统计,二00六年中央财政拨付到十六个省份的支农专项资金,总计一千两百六十四亿元。同年,中央财政下达到五十个县的支农专项资金,约占它们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半。
审计署介绍说,这些专项资金,主要投向了农村公路、天然林保护工程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。同时,这些资金还带动地方投入一千六百多亿元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据统计,二00六年,十六个省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一百二十六亿公斤,...
查看原文>>>
